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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风情和休闲“慢生活”氛围成特色

我县出台《关于开展岩头古镇历史文化街区打造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9 21:35:12 编辑:郑万云 字体:
核心提示:近日,我县出台了《关于开展岩头古镇历史文化街区打造行动的通知》,从房屋整体流转、环境综合整治、基础设施配套、民居建筑改造、营造街区氛围、长效机制建设等六方面发力,将岩头古镇建设成“旅游+古村”融合发展

  近日,我县出台了《关于开展岩头古镇历史文化街区打造行动的通知》,从房屋整体流转、环境综合整治、基础设施配套、民居建筑改造、营造街区氛围、长效机制建设等六方面发力,将岩头古镇建设成“旅游+古村”融合发展,具有浓郁宋元风情和休闲“慢生活”氛围的休闲旅游度假区。

  加快岩头古村房屋整体流转。对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古村民居通过租赁、置换等方式进行整体流转。在整体流转的基础上,根据产业规划,抓紧筛选和引入一批国内知名企业,不断丰富古村业态,实现古村整村合理保护利用。

  加快岩头古村综合环境治理。对村内违章建筑等进行统一拆除,加强村内卫生洁化,杜绝村内杂物随意堆放的现象,形成整洁、协调、统一的村容村貌。

  加快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按照岩头古村综合布局要求,加强道路、绿化、给水、排水、排污、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恢复完善村内水系。

  加快对古村民居的整体改造提升。通过示范空间打造,同步推进民居流转和招商工作,再启动民居土地整理。对流转民居的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提升。针对古村民居存在布局散乱、环境景观不协调等问题,采取宅基地移位等土地整理、楼层降加层等修复措施。在改造提升过程中,坚持古村建筑整体统一协调的原则,采用“一屋一议”即批即建方式。

  营造功能性街区商业业态氛围。根据相关规划要求,以功能性调整为主,明确鼓励业态、限制业态和禁止业态类别,实现业态更新。对不符合未来发展的景观设计、商业氛围,对街区环境易造成水体、空气、噪音等环境污染等业态,通过腾笼换鸟方法,逐步予以置换更新。

  据介绍,未来的岩头古镇将是以苍坡、芙蓉、丽水街3大古村落为核心,纳楠溪漂流精华流域于怀中,集楠溪江耕读文化、宗族文化、山水文化之大成,吸引国内外游客汇聚于此的精品街区,成为楠溪江旅游的新亮点。记者 金展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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