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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作废无法出国 “借”舅舅身份去办证

发布时间:2017-10-18 23:03:14 编辑:周艺 字体:

  瑞安人余某因护照被作废,无法出国,情急之下“借”了舅舅的身份证试图冒领护照,没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自己还触犯了刑法。10月18日下午,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余某涉嫌盗用身份证件罪一案。

  2015年,余某经营公司不善,面临破产,因经济纠纷被告上法院。当年12月,被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限期出境,其护照于2016年1月4日被宣布作废。当时他的妻子身患重病,孩子还小,家里只能靠余某一个人撑着,“我只能继续和我以前在伊朗的合作伙伴做出口贸易的生意,不然我的家就完了。”但是护照被作废,余某便无法出国,非常不方便。

  一次家庭聚会,余某的妹妹开玩笑说,余某年纪大了,和舅舅长得越来越像了,两兄弟一样。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于是余某便暗暗动了用舅舅身份证去领护照的想法。2016年9月27日上午,余某借口用舅舅的身份证办理手机业务,拿着舅舅陈某的身份证来到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办证大厅,以陈某的身份申领出国护照。工作人员在审核中发现余某当时所拍的照片与陈某的身份证上照片不相符,要求余某到户籍所在地核对。当天下午,余某便拿着陈某的身份证来到陈某的户籍所在地——县公安局沙头派出所户籍窗口,以陈某的身份要求重新申领身份证,并拍摄照片、录入指纹,覆盖了陈某的原有信息。

  之后出入境管理大队民警在审查护照时发现余某盗用陈某身份证件冒领护照的行为。余某接到民警电话后,第二天主动到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庭上,公诉机关起诉称,被告人余某盗用他人身份证件,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用身份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余某则几度哽咽,差点落泪:事实我没什么好为自己辩护的,公司倒闭了我压力很大,爱人身体不好,我只能靠国外的客户继续合作才能把家撑下去。我是一时想糊涂了,希望法庭从轻发落……该案将择期宣判。

  法官提醒》》》》

  公民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必须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密意识,不要随便将个人身份证交予他人保管或借予他人使用。在日常生活中确实需要出示身份信息时,必须要有防范意识。如要预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应当在预留复印件上注明仅供某某事项使用字样,这样可有效避免被他人盗用。通讯员胡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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