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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33条“新政”助企转型升级

我县出台扶工实施意见,计划每年安排扶持资金8000万元以上

发布时间:2017-08-11 00:10:29 编辑:周艺 字体:
核心提示:“原先14个政策212页简化为8页,原先224条扶持条款浓缩为33条。”8月10日,记者从县经信局获悉,我县近日出台《推进工贸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实施意见》,计划每年安排工贸经济扶持资金8000万元以上。

  “原先14个政策212页简化为8页,原先224条扶持条款浓缩为33条。”8月10日,记者从县经信局获悉,我县近日出台《推进工贸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实施意见》,计划每年安排工贸经济扶持资金8000万元以上。

  6大内容,首次“达标”奖励多多

  记者从《实施意见》看到,工贸经济扶持政策分为6大块共33条新政策,包括培育企业成长梯队、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大力发展信息经济、加快绿色制造转型、进一步开拓国内外市场和加快人才资源培育等。

  “当前我县经济尚处于企稳回升、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正是迫切需要政府扶持帮助的时候,因此,我县从企业发展需要和经济支撑的角度出发,参考各地好的扶持政策,结合实际,将之前工业、商贸业、信息产业等三大产业的14个政策进行整合,出台《永嘉县推进工贸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县经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出台工贸经济33条新政策的目的就是集中县政府有限的财力对好项目好企业进行重点支持。

  据了解,针对当年度对工业总产值、内贸销售额等增长较快的企业,首次超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等几个梯度的企业,给予5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首次评为县明星企业、巨龙企业、功勋企业,分别给予每家5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励;首次获得经信或商务系统(包括贸促会)行政认定为国家、省、市级各类企业或出口名牌,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当年规模以下企业首次升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首次达到行业限额以上标准(批发业2000万元、零售业500万元、住宿餐饮业200万元),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等。

  5大亮点 “红利”带动企业发展

  记者从县经信局获悉,新政策共有5大亮点:一是加大对隐形冠军、专精特新企业的扶持。对原培育企业的“三名企业”、“小升规”等政策进行整合优化,大幅度提高企业产值与销售收入上台阶、销售增长速度、知识产权维权等相关隐形冠军、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方面补助;二是大幅度提高技术改造和节能降耗等相关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补助比例。为实施中国制造2025战略,引导工业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将原来技术改造补助比例5-9%提升到8-16%,补助比例提高接近50%,在全市领先,同时为实施绿色经济发展,将节能降耗项目补助比例由15%提升到20%;三是补齐工业经济扶持政策短板,原14个工业扶持政策中没有对信息经济与人才激励方面的扶持,为实施“两化”融合和“互联网+传统产业”发展,新设立信息经济发展基金,为引进人才、留住人才、培训人才,新设立500万元人才再教育专项资金;四是对现有政策进行完善。为实施“一路一带”战略与引导企业进行商业模式创新,对现有的扶持内贸、外贸政策进行整合,出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内贸发展等方面扶持政策,对相关企业进行精准扶持;五是对关键项目提出“一事一议”扶持办法。总部经济、联合重组等项目情况复杂、意义重大,一时难以确定具体的扶持政策,该政策中明确提出用“一事一议”的方法给予具体扶持。

  县经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政策出台后将大力扶持工贸企业生产、经营、投资全过程,使我县的领军、高成长、隐形冠军、专精特新等企业能够在关键时刻得到县委县政府的关心与扶持,加速形成“十亿航母、五亿板块、亿元团队、五千万群体”目标,通过市场机制和政策扶持相结合,力争到2018年底,我县新增销售产值50亿元企业1家,超10亿元企业1家,超5亿元企业5家,超亿元企业15家,超5000万元企业30家,新上规企业100家,形成一批产业的领跑者、转型升级的示范者和大企业大集团的后备军。记者 范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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