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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消费高峰 切莫忽视安全

县消保委发布二0一七年五号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2017-07-21 00:22:55 编辑:周艺 字体:

  夏天是游泳消费的高峰,一些消费者由于忽视游泳消费安全,导致自己合法权益受损,有的甚至发生溺亡惨剧,付出生命代价。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7月20日,县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夏季游泳在享受乐趣时,切莫忽视安全。

  要选择正规游泳场所

  在选择游泳场馆消费时,应当注意查看游泳场所是否在醒目位置悬挂有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其次,消费者在办理游泳卡时须谨慎,要选择信誉好、经营规模相对较大的游泳池(馆)。选择天然游泳场所游泳时,一定要在指定区域内游泳,切莫在禁止区域下水游泳,并做好安全措施。

  别把游泳圈当救生圈

  塑料泳圈不是救生圈!大家习惯将游泳圈统称为“救生圈”,许多人认为只要是游泳圈就能保证使用者安全,这其实是一个误区,市场上出售的多数泳圈(塑料制品)是非救生用品,而仅仅是一种水上玩具。消费者在选购游泳圈时,一定要看厂名、厂址等是否齐全,挑选圈体材料有一定厚度的,不要购买圈体材料有异味的劣质游泳圈。另外,谨记别把游泳圈当救生圈使用,游泳时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安全防范措施。

  游泳常识必须要掌握

  游泳需掌握一些必备的常识,这对保证游泳安全、减少游泳突发事件都是很有好处的。一是游泳时要做热身准备,不要突然下水,以免不适应水中环境,引起头晕、恶心,甚至抽筋等症状;二是不要进食过饱或空腹,饭后别立即去游泳;三是不要长时间曝晒游泳;四是不要在酒后游泳。

  儿童游泳需有成人带

  天然游泳场所,儿童游泳一定要在成人带领下,并确保安全。儿童在游泳馆场所游泳,大人同样不能麻痹大意。有些人认为,在游泳馆等场所内游泳,有救生员值岗,游泳池水也浅,认为孩子自己游泳没什么问题。但往往由于这些思想上的误区,忽略了法律规定的对孩子的监护责任,导致事故的发生。

  另外,去游泳消费时,如果碰到游泳场所卫生情况不好,存放在储物柜中的物品丢失等情况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嘉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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