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研究《永嘉县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出让的若干规定(送审稿)》等相关事宜
7月5日下午,县委副书记、县长林万乐主持召开县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永嘉县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出让的若干规定(送审稿)》等相关事宜。林建波、吴小英、王高博、来涛、周俊武、黄方雷、董庆标、周旭丹、胡宋孝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季健中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研究并原则通过了《永嘉县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出让的若干规定》。会议指出,近年来,随着企事业单位、城镇居民,特别是下山移民和村级三产安置的国有划拨土地不动产逐步进入房屋交易市场。为了规范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出让计收土地出让金,提高行政效率,制定了《永嘉县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出让的若干规定》,明确了基准地价的应用、计收土地出让金比例、计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方法、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期确定。重点明确根据不同用地类型、不同住宅用房、不同用地时间节点采取不同比例计收土地出让金。同时简化了计收程序,方便了群众,提高办事效率。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永嘉县2017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库》、《关于调整永嘉县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基层站所作风建设创星活动的实施意见》等相关事宜。记者 邵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