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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老乡有10万工伤赔偿金 姑嫂合谋以结婚为名来诈骗

发布时间:2017-06-20 23:30:14 编辑:周艺 字体:

  姑嫂合谋,以结婚为名骗取老乡的10多万元工伤赔偿金,又拉拢自己的姐妹帮自己调换银行卡逃避侦查。日前,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三名女子分别因诈骗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不等。

  29岁的张某来自贵州省,在我县务工。2015年年底,张某去上塘办事时,偶然得知同车的一名男子也来自贵州,两人便聊上了。男子告诉张某,自己名叫李大海,要去办理工伤赔偿款的事。到了黄田,男子下车,两人便分道扬镳了。

  据张某供述,自己起先并没有问李大海的电话号码,是拨错了号码才无意间打给了李大海。于是,自己和他才慢慢开始熟络起来。没想到,熟悉了以后,张某开始打起算盘,要把李大海之前获得的10多万元工伤赔偿金骗到手。在得知李大海还是单身后,张某有了主意。

  张某打电话给自己的大姑子田某,说自己打算把田某介绍给李大海,让田某以结婚为名,想办法骗钱。田某现年35岁,老家也在贵州,目前在广州打工,和现任男友属于同居关系。开始的时候,田某觉得这是犯法,不同意,后来经不住张某劝说,便同意了。于是,张某电话联系李大海称为其介绍老婆,李大海欣然同意。之后,田某与李大海通过电话联系渐渐熟悉起来。

  据李大海说,2016年5月份,田某称自己奶奶生病了,没钱治疗,让李大海借2000块钱,李大海很快把钱汇到了田某的银行卡上。6月,田某称自己奶奶去世了,便从贵州来到李大海位于黄田的暂住处,见面后,田某便哭诉自己的悲惨遭遇,李大海同情她,便取了7000块钱给她。之后,田某谎称做他的老婆,并一起生活,期间,田某继续以承租粉干厂等各种理由,先后骗取李大海7.6万余元、黄金项链一条(上有黄金吊坠1只)、黄金戒指一枚,先后分给张某1.1万元。

  2016年7月21日,田某为逃避侦查,联系自己同母异父的姐妹郭某,要求与其调换银行卡使用,并将已从李大海处骗来的在其银行卡内的6.5万元转到郭某银行卡。郭某明知田某银行卡内的资金系诈骗所得,仍向田某提供银行卡,并将银行卡交给田某使用。后田某从自己银行卡内取出2千元后,将银行卡连同卡内剩余的1.3万元交给郭某使用,并作为偿还自己原先欠郭某的借款。后田某陆续借款给张某的丈夫阿秦共计2.5万元。

  案发后,被告人田某、郭某和阿秦退还李大海经济损失近4万元。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田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郭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故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田某、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通讯员 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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