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开展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评选活动,有效挖掘和培育我县信用典型示范企业,推进“信用永嘉”建设,即日起,县第八届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认定活动启动,凡我县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免费前向市监部门提出认定申请,截止日期为5月31日。
申报的对象是已经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证照齐全,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近三年度企业无违法记录;信用管理组织健全,信用管理执行到位,信用管理效应与自身信用管理成效显著;服务质量和经营状况良好,经营业绩在同行业(或小微企业)中排名靠前,社会认知度较高;热心公益事业,社会责任心较强;主要负责人遵纪守法,道德行为良好,近二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
据悉,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每年开展一次。被评为县级信用管理示范的企业将向省、市推荐,作为省、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后备培育对象。通讯员 郑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