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相关工程管理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7年防汛防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的规定,现将我县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行政村(社区)行政责任人、小流域山洪监测预警责任人、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责任人、水闸防汛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山塘安全管理责任人予以公布,如遇责任人变动,新任者即为责任人。1万方以下的非屋顶山塘安全管理责任人由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公布。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进一步落实水库大坝、堤塘、水闸、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及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责任主体的安全管理责任,逐级分解,将责任落实到人,做好辖区内水库大坝、堤塘、水闸、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管理工作;各工程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要切实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4、2017年永嘉县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管理行政村(社区)行政责任人名单
永嘉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