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记者从县农村能源办获悉,为加强我县农村能源生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即日起,我县农村能源生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储备申报工作开始,符合条件的各村(居)委会、涉农企业及个人均可申报,申报时间3月31日截止。
据悉,为规范我县村能源生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立项申报、建设管理和检查验收程序,建立健全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今年,我县启动建立农村能源生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库。要求各项目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符合申报要求、确需补助的项目进行申报,并填写好《永嘉县农村能源生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储备申请表》一式两份,并经所属乡镇(街道)审核盖章后于3月31日前上报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同时规定今后的项目建设将从项目库中筛选,对未列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
此次申报范围是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利用开发、秸秆综合利用、农村能源后续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记者 嘉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