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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地税)局:翻篇归零再出发 锐意进取谱新篇

发布时间:2017-02-17 14:40:53 编辑:周艺 字体:

  五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财政(地税)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理财观,按照省市县一系列重要会议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全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组织收入 注重平稳

  五年来实现财政总收入210.04亿元,从2011年的32.07亿元到2016年的49.09亿元,年均增长8.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55亿元,从2011年的16.27亿元到2016年的29.59亿元,年均增长12.7%。地税税收收入92.70亿元,从2011年的14.96亿元到2016年的18.50亿元,年均增长4.3%;社保费收入93.25亿元,从2011年的9.33亿元到2016年的35.09亿元,年均增长30.3%。

  争取资金 注重沟通

  做好相关改革试点县申报工作,积极沟通争取资金。2012年被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列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温州二个),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1000余万元;2013年被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列入全国第一批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县(全省五个县之一,温州唯一),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5100万元;2016年被浙江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列入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县(温州唯一),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1500万元。

  财政支出 注重民生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在预算安排时将民生资金留足备好,新增财力也重点用于民生。五年来,我县民生投入每年分别为24.7亿元、29.8亿元、32.4亿元、39.5亿元、48.45亿元,占当年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分别为71.1%、74.2%、71.6%、73.7%、79.6%,保持在71%以上,有效缓解民生难题,推动和谐永嘉进程。2016年跟GDP挂钩的财政八项支出,同比增长23.1%,远高于18%的设定目标。依据项目实际进度,五年来,累计每年分别拨付县内重点工程建设资金14.3亿元、17.84亿元、9.1亿元、9.9亿元、8.24亿元,有力地支持了41省道上塘至福佑段、41省道南复线岩头至大若岩段、雁楠公路、三李公路等项目建设。

  财政改革 注重稳妥

  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扩面工作,全县24个功能区、乡镇(街道)全部纳入。全面推行县级公务卡制度改革。出台预算追加管理办法,强化预算约束,预算追加原则上集中研究审批。首次公开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县财政局等12家部门年初预算及“三公经费”于2014年6月进行公开。2015年所有预算单位实行部门预算,预算覆盖率达到100%。出台县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2015年以来共安排21.2亿元财政资金实行招投标,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收益率。

  财政监管 注重规范

  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近四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比上一年分别同比下降24.5%、32.6%、15.8%、12.7%,“三公”经费管控效果明显。加强基本建设资金管理,近

  四年核减率分别为11.4%、7.2%、6.7%、6.0%,从而保证了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的节约使用。加强政府采购审批管理,改进管理方式,提高采购效率,实施协议定点采购项目,2015年我县政府采购总审批量为1270件,金额为8.85亿元。盘活存量资金,近两年共收回4.6亿元资金,重点用于社保、民生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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