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一带两城五组团”城乡空间布局,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据广大市民呼声和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决定停办2017年上塘物资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严禁在城区范围内各主次干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私自摆摊设点、占道跨门经营,严禁在主次干道违法乱停,严禁任何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借物资交流会名义从事任何违法行为。
二、依据《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规定,如有在城区范围内非法从事出版物和演艺活动的,相关部门将予以严厉打击。
三、各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要严格遵守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妨碍公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望广大群众、各经营户进一步增强公共意识、遵守公共秩序,从大局出发,全力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共同打造精致县城。
特此通告
永嘉县公安局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永嘉上塘中心城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