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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国家税务局 永嘉县地方税务局 关于金税三期系统上线有关事项的 公 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09 16:00:54 作者: 字体: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从2016年10月8日起永嘉县国税、地税系统将改用“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系统”(以下简称金税三期系统)进行税收征管。为最大限度降低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对纳税人正常涉税(费)业务办理的影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业务办理安排

2016年9月26日00:00至10月8日8:30,全县国、地税办税服务厅(包括自助办税服务终端)、行政审批中心地税窗口、发票代开点、委托代征单位等办税场所将暂停办理所有涉税(费)业务(第二项列举事项除外)。

二、可照常办理的业务事项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网上认证;

(二)纳税人端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通用机打发票、医疗发票)的自行开具、抄(报)税功能及浙江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仍可正常使用;

(三)出口退(免)税单证业务;

(四)咨询业务。  

三、恢复业务办理安排

2016年10月8日8:30起,全县国、地税办税服务厅、行政审批中心地税窗口以及国地税各网上应用业务全部恢复办理。

四、纳税(费)申报期限调整

因杭州G20峰会、中秋假期、国庆假期及金税三期系统上线等因素,2016年9月和10月国、地税申报期同时作适当调整,9月调整为9月1日-9月20日,10月调整为10月8日-10月24日。

五、纳税人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纳税人根据本公告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于2016年9月23日(含当天)前尽早办理发票领用、发票代开、车辆购置税、房地产交易等相关涉税(费)事项(9月23日下午16点整,各税务征收窗口停止POS机刷卡业务)。

  (二)10月8日起,受办税高峰及系统磨合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出现办税场所拥堵、等候时间较长等情况,广大纳税人可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当地国、地税办税服务厅对外服务热线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提前预约,合理安排涉税(费)事宜办理时间,尽量错峰办理。

(三)永嘉县国家税务局、永嘉县地方税务局将根据金税三期系统上线进展情况,及时在“永嘉国税”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相关信息,敬请关注,有关情况请向当地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咨询,或致电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感谢广大纳税人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纳税人提供服务和便利,对于金税三期上线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永嘉县国家税务局    永嘉县地方税务局

                                  201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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