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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溺水,沙头镇政府防溺水工作动作不断

发布时间:2016-06-24 01:34:15 编辑:周艺 字体:

  沙头镇地处大小楠溪交汇,境内有花坦、古庙两个高速出口,诸永高速贯穿全境。随着楠溪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旅游业快速发展,环湖生态园、永嘉书院、香樟园、岭下村、霞川村、九丈村、码砗村、石柱村等得天独厚的楠溪江水致游客众多,在炎热夏天更是游人如织,来游必会戏水游泳。然而,区域内水域广阔,深水普遍,每年都发生多起溺水事故,损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确保辖区内游客生命安全,针对防溺水安全工作,近段时间以来,沙头镇政府动作不断,先后举行防溺水推进会、防溺水巡逻员业务培训会、和村干部签订责任书等系列活动,为“泳客”上了一道有力的保险。

  培训防溺水巡逻员

  为进一步提高防溺水巡逻员的业务水平,更好地服务辖区群众,昨天,沙头镇召开防溺水巡逻员培训会,来自辖区内的10多名巡逻员参加了会议。

  这些防溺水巡逻员,有的是沿溪村干部,有的是精通水性的救生员,经过综合考核并被镇里聘用。根据规定,巡逻员在上班时间要利用喇叭做好防溺水宣传工作,要戴红袖套、身穿救生衣,从着装上要明显区别于普通游客;对危险水域内的人员要进行及时劝说;对未成年人未在大人的陪同下私自下水等行为要进行严厉制止,同时要劝导游客尽量戴着游泳护具下水游泳,确保安全……

  为确保防溺水巡逻员工作到位,该镇还安排督查组每2天进行一次督查,如发现巡逻员1次不到岗情况,将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发现3次以上不在岗,将作出辞退处理。

  在学习了相关业务之后,巡逻员们均表示,他们有信心、有能力为辖区的防溺水工作尽责,为保一方平安做出自己的贡献。

  村干部签订责任书

  为充分发挥行政村作为管理主体的积极作用,切实履行好主体职责,分片包干,共同把防溺水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细节中,镇政府特与岭下村、石柱村、豫章村等签订防溺水目标责任书。

  同时,各村成立领导小组,把防溺水工作列入近期的重要议事日程,所有村干部分工包干,全力宣传防溺水工作,特别是教育学生的监护人要管好自己的孩子,远离水源,在没有家长的带领下切不可下水游泳。

  “自签订防溺水责任书后,我感觉工作忙多了。”豫章村党支部书记胡汉华接受采访时说,因地理位置关系,小楠溪从他村子一侧缓缓流过,一些游客及本地村民经常在溪水里嬉戏,最近他几乎每天都要坚持拿着喇叭宣传。“如果我的付出,能为群众的安全更有保障的话,还是值得的。”

  防溺水工作奖惩分明

  镇政府与各村干部签订防溺水责任书后,为了激励责任书真正落到实处,该镇推出切实可行的奖惩措施,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失职、渎职造成群众溺水死亡事故的,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及相应处理。

  沙头镇党委书记金哲旺说,该责任书所规定的责任目标,各村都将按照责任任务认真履行,防溺水安全工作将作为镇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因工作不力造成溺水死亡事故,发生安全事故的村将被列入年度平安创建一票否决,对村主要干部扣发年终报酬5000元,并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对重点水域的重点村,因工作积极,措施得力,一年内无发生溺水事件,镇政府给予村主要干部年终奖励3000元。记者  汪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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