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记者从县纪委获悉,即日起,我县将对全县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坚决杜绝党纪政纪处分“打白条”,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到位,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据悉,此次检查范围是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给予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乡科级(含)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以上重处分的人员,受到纪律处分同时又受到组织处理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应给予纪律处分的人员的执行情况,以及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中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突出的问题。
检查内容包括对受处分人(含同时受到组织处理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确定职务级别、工资待遇的办理和执行情况;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停发工资待遇、计发生活费情况(含退休后受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退休费待遇、养老保险等处理情况);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后给予纪律处分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情况;工资待遇、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处理情况(含退休后受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退休费待遇、养老保险等处理情况);对受处分人(含同时受到组织处理情况)在处分期内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发放考核奖金、任用晋升等八种情况。记者 嘉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