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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保局对养猪场违规排放污水开出最大罚单

违规排放污水被罚6万元

发布时间:2016-05-09 16:28:30 编辑:郑万云 字体:

  日前,永嘉县环保局对桥下镇一家养猪场违规排放污水作出处罚6万元的决定。据了解,这是我县迄今以来对养猪场开出的最大罚单。

  4月5日,县环保局桥下环境管理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桥下镇塘坑村一家养猪场把未经处理的猪粪污水直接排放到附近山林中,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执法人员当即来到现场进行勘查,发现该养猪场在预处理池干湿分离机猪粪分离时,分离后的猪粪污水没有排入沼气池,而是用一条软管将分离出来的污水排放到沼液储存池,在未建成消纳污水管网的情况下,通过水管用水泵直接排放到周边山林里,严重污染了生态环境。

  据了解,该养猪场全称为永嘉县正兴农业养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创建于2015年11月,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环评审批手续,目前生猪存栏有750头。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三十九条规定: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者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即投入生产、使用,或者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由此,该养猪场构成违反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县环保部门对县正兴农业养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作出处罚6万元的罚款,并责令停止生产。通讯员 潘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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