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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迎来立案登记制实施后首个工作日

发布时间:2015-05-05 02:41:15 编辑:周艺 字体:
核心提示:5月4日,县法院迎来立案登记制实施后上班第一天。是日上午8点,县法院的立案大厅很快挤满了手持材料的当事人,立案工作人员迅速进入高效工作状态。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卫国带领班子成员亲临立案大厅一线指导工作。

  5月4日,县法院迎来立案登记制实施后上班第一天。是日上午8点,县法院的立案大厅很快挤满了手持材料的当事人,立案工作人员迅速进入高效工作状态。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卫国带领班子成员亲临立案大厅一线指导工作。

  县法院立案庭的有关法官告诉记者,立案审查制的核心特征是当事人起诉到法院,法院要对起诉的条件进行实质性的审查,甚至有一些要对事实、证据进行审查,这样客观上就把一些本来应该受理的案件挡在门外。立案登记制,不对起诉的要件进行实质性审查,而仅仅是对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进行一般性核对,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立案条件的,都要登记立案。这实际上就客观地扩大了受案的范围。

  但从今天的立案情况来看,存在这样的问题,有的当事人对立案登记制度不是很清楚,认为该制度实施以后,法院不会对起诉材料做任何审查,应该是收到材料就马上登记立案。对此,除了需要工作人员作解释之外,还需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让公众更加了解立案登记制度的内涵。

  据悉,截至下午5点,县法院民商事案件收案57件,当场立案54件,其余均已书面告知其需补正等情况。收受敏感行政案件3件,当场立案2件。记者  邵建新  通讯员  胡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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