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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安消防局招聘消防文、武职合同制队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3-02-19 10:59:20 编辑:陈畅 字体:

温州市公安消防局现公开向全国招聘50名消防文职人员和100名武职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性质

文职人员:主要从事消防辅助执法、消防宣传、档案管理、文秘岗位等工作。

武职人员:主要从事消防部队灭火及抢险救援执勤岗位工作。

文、武职人员执行消防部队规定,实行军事化管理、教育和训练,均为企业用工性质,实行劳务派遣。

  二、招聘条件

  (一)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二)符合聘用岗位的职责要求和相应的资格条件;

(三)应聘文职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好文字写作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所学专业与聘用岗位相关或相近,法律、土木建筑、石油化工、文秘等专业优先;应聘武职人员必须具有初中毕业以上学历,具有机动车B2驾照,有一年驾驶经验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退伍士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年龄在18岁至28周岁之间,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相貌端正,举止大方,身体、心理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武职人员只招聘男性)

  三、工作地点

  文职人员分配到温州市公安消防局机关、直属单位及各县(市、区)公安消防局工作;武职人员分配到温州各地消防中队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

 2013年2月4日至2月23日。

  (二)报名办法和途径

  1.将报名表填写后发电子邮件至wzxiaofang@126.com。

  2.无法登陆互联网的,将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应聘报名表一份、简历、学历证书及失业(待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邮寄至:温州市公安消防局政治处干部科王志超。

  3.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合格者参加笔试,参加考核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将电话通知本人,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综合测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综合测试占总成绩的20%。笔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2.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内容为计算机操作技能、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等。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综合测试对象。

  3、面试:综合测试通过者即可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

应聘武职人员只参加体能测试。考试期间报名人员食宿、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录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考核将作为录用的重要依据之一。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且不再重新确定替补人员。

  六、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温州市公安消防局文、武职人员招聘办公室将逐个进行政治审查。

  七、拟聘公示

经政审合格,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温州消防网(www.wz119.org.cn)上公示五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与“浙江天鸿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具体派遣岗位、劳动报酬、派遣期限根据劳动合同约定。

       八、待遇

录用者劳务派遣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温州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正式录用后年收入约3.5-4.5万元,含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根据工龄情况工资保持一定幅度递增。

文、武职人员在用人单位安排饮食,武职人员在用人单位住宿,文职人员住宿自行解决, 用人单位统一提供服装等生活用品。

       九、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会展路119号

  邮 编:325000

  联系部门:温州市公安消防局政治处干部科

  联 系 人:王志超

  联系电话:0577-86509603

  网 址:www.wz119.org.cn

                 

温州市公安消防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一日

附件:温州市公安消防局招聘文武职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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