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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绍光主持召开县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

研究审议《违法建设拆除后土地利用和管理实施意见》等

发布时间:2012-09-06 21:03:24 编辑:戴益洪 字体:
核心提示:9月6日下午,县委副书记、县长娄绍光主持召开县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了《违法建设拆除后土地利用和管理实施意见》(送审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送审稿)等内容。陈志斌、郑焕东、戴晓勇、何莉平、周俊武、林建波、刘辉文、徐孟鹤等县政府常务会议成员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季健中、县政协副主席厉明富等列席会议。

  9月6日下午,县委副书记、县长娄绍光主持召开县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了《违法建设拆除后土地利用和管理实施意见》(送审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送审稿)等内容。陈志斌、郑焕东、戴晓勇、何莉平、周俊武、林建波、刘辉文、徐孟鹤等县政府常务会议成员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季健中、县政协副主席厉明富等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研究并原则通过了《违法建设拆除后土地利用和管理实施意见》(送审稿)。据悉,今年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拆违任务为300万平方米,目前,我县已完成拆违任务过半。但拆后土地利用管理工作还没跟上,致使拆后大部分土地一片狼籍,没有得到很好利用,既影响城市景观,使土地荒废荒芜,也影响了政府的良好形象。《意见》强调违法建设拆除后土地可以复耕的,一定要组织力量予以复耕;拆后土地不能复耕的,采取绿化、建公园和民生项目、办公益事业等五类方法处理,以巩固拆违成果,防止拆后反弹,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城乡环境。

  近年来,我县户外广告泛滥无序,已经影响到“三县三城”的联合创建工作,会议讨论研究并原则通过了《户外广告管理办法》(送审稿),规范我县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管理等工作,营造一个规范有序的市容环境。管理办法由总则、户外广告设置原则、设置要求、户外公益广告的设置、户外广告设置的许可和管理、附则等六部分组成,对在我县范围内设置户外广告及其相关管理活动的要求和管理部门进行了明确。

  会议还讨论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送审稿)、《永嘉县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和《永嘉县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项目验收实施细则》(送审稿)、《永嘉县公开选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实施办法》(送审稿)、《永嘉县行政审批事项保留目录及规范表》(送审稿)《关于深化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送审稿)等。会议还重点讨论了连片开发项目征地前期基础工作政策有关事宜,上塘、瓯北居住类建筑日照标准调整有关事宜,关于取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分有关事宜,关于县食品总公司要求进行资产置换解决屠宰网点建设资金有关事宜及永嘉县造船厂改造方案有关事宜等。记者 邵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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