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纽约——艺术借贷的中心
纽约已经逐渐显现为艺术借贷的轴心地了,其实这并不出预料,因为它同时也是艺术和财经世界的中心。但为什么是纽约,这也不能排除非常官僚政治的原因,许多借贷都是在实现一个大苹果:称之为《统一商法法典》(Uniform Commercial Code,简称UCC),其中有条款允许借款者依然将他们抵押出去的作品挂在墙上。UCC填补了一个法律文件的空隙,即允许银行在借款者没有按合同还款的情况下可以收回这件作品。其实核心问题是,一旦UCC成文,那么,在没有获得允许的情况下,借款者便不能出售或移动这些资本来作为其他的平行资本。相反,在英国、欧洲和香港,并没有类似的UCC文本,这就意味着任何被抵押的艺术作品都必须作为放贷者的资产——从基本上说,因为贷款的原因,艺术品就得进仓库(这是许多个体资产放贷者的工作方式,纽约也不例外。)
“你可以这样来想象,这形成了一种完全不同的经济原则。所以,在美国有Michael Steinhardt版本可以依靠他们的收藏来过活,但是在英国或欧洲,就必须放弃这件作品,或者堆在仓库。就依靠你的收藏来借款来说,这就形成了一种完全不同的动力和价值平衡体系。”Plummer这样说。 行文至此,可以看出一次艺术借贷可能是一次极大的风险,而且你必须问你自己,你那珍贵的毕加索值得拿出来这样赌吗?而且,中国大陆看到这一现象会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