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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永嘉县公安局文职雇员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1-08 15:41:20 作者: 字体:

  因工作需要,永嘉县保安服务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派遣到永嘉县公安局工作的文职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1、普通文职5名;

   2、计算机网络维修专业技术人员2名;

  3、接警员1名;

  4、理化检验辅助员1名;

  5、视频监控人员3名。

  一、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进步,作风正派;

  2、品行端正,服从管理,工作勤奋,组织纪律观念强;

  3、身体、心理健康;

  4、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动关系;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至1993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温州地区户籍;

   6、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二)岗位资格条件:

  1、110接警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三级甲等;

  2、计算机网络维修专业技术岗位:计算机相关专业;

  3、理化检验辅助岗位:化学分析类专业。

  三、招录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测试、体检、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招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1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 永嘉县公安局协勤人员管理科(永嘉县公安局大楼6011室) 联系人: 吴警官 电话:0577- 66966625。

  3、报名要求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一寸彩照4张。填写报名表,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

  (二)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测试、体检和政审,好中选优,从中确定最终聘用人员。

  四、被聘用人员派遣到永嘉县公安局工作,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永嘉县公安机关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实施管理。文职雇员试用期为2个月。

  五、其他事项 (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三)录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

永嘉县保安服务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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