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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农业品牌建设扶持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出台

注册一只农产品商标,奖励2000元

发布时间:2011-08-22 19:30:41 编辑:戴益洪 字体:
核心提示:即日起,我县任何一家农产品生产与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及有关农产品流通组织(个人),只要注册农产品一只商标,县政府就给予奖励2000元,同一单位最多奖励5件;如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则予以30万元的奖励……这是近日县政府出台的《永嘉县农业品牌建设扶持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这将对引导我县农业企业争创品牌农产品,促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起到积极作用。

  即日起,我县任何一家农产品生产与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及有关农产品流通组织(个人),只要注册农产品一只商标,县政府就给予奖励2000元,同一单位最多奖励5件;如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则予以30万元的奖励……这是近日县政府出台的《永嘉县农业品牌建设扶持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这将对引导我县农业企业争创品牌农产品,促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起到积极作用。

  据了解,该《办法》从农业企业标准化建设、农产品加工QS认证、安全农产品认证、农产品品牌建设、名牌农业企业建设、农产品营销推介等6个方面,制定了在政策及资金上给予扶持奖励。对新制定并经法定管理单位认可、公布的农产品地方标准,按国家标准、省地方标准、市地方标准、县地方标准,分别给予以奖代补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对本县主导产业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和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的给予以奖代补6万元;对通过QS认证的农产品生产企业,给予奖励1万元。此次还对新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森林食品基地、无公害水产品产地以及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认定的首个产品都给予1-2万元奖励,并对同一单位超过1个以上的,从第2个产品开始,每个给予奖励5000元-1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龙头(骨干)企业的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

  《办法》还规定,对农产品营销推介活动的实行补助奖励,对同一产品当年获得同一层次以上多项认证的,按从最高项标准奖励。记者  邵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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