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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永嘉县“十佳新永嘉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8-08 11:06:20 作者: 字体:

 

中共永嘉县委宣传部

中共永嘉县委政法委

嘉 县 文 明

嘉县广播电视

永嘉县新闻信息中心

嘉 县 总 工

共青团永嘉县委

永嘉县妇女联合会

永嘉县经济贸易局

永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永嘉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

           永委宣〔201120
                        

 

关于开展永嘉县“十佳新永嘉人”评选

活动的通知

 

各功能区党委、管委会,各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大批流动人口来到我县务工、创业,为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勤劳、智慧、勇于开拓创新的优秀代表。为集中展示这一群体的良好精神面貌,树立先进典型,不断激发他们工作、创业的热情,更好地为建设“和谐永嘉”建功立业,县委宣传部、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等十一个单位联合开展永嘉县“十佳新永嘉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力度,使评选活动更加公平、公开、公正,特设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负责活动方案的制定、评审流程的监督和活动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评选范围

永嘉县“十佳新永嘉人”评选活动的评选范围包括新永嘉人创业之星、新永嘉人创安之星、新永嘉人道德之星、新永嘉人文化之星、新永嘉人服务之星等(详见附件1)。评选名额总计10名。

三、评选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政策法令,作风正派。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刻苦学习,甘于奉献,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了突出贡献或在某一领域成绩突出,在县内外有较大影响。

3、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有良好的个人信誉,有较高的社会评价。

4、在永嘉工作、学习、生活三年以上的外来人员,自尊、自立、自强、自信,热爱永嘉并作出表率。

四、评选步骤

本次评选采取组织或个人推荐、公众投票、评委评审的方式进行。

1、组织、个人推荐阶段(201185日—826):推荐单位或个人根据本次评选的范围和基本条件,向所在地的镇(街道)流管所推荐候选人,也可以直接向县组委会办公室推荐候选人。推荐候选人时要填写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并附二寸正面免冠彩照两张(背面写好姓名)、本人身份证和主要奖项荣誉证书等复印件一份,主要事迹材料(范本格式见附件4,字数要求15002000字)一份。

2、公众投票阶段(201182792):组委会聘请有关部门领导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推荐的初步候选人进行初审,确定20名正式入围候选人名单,在《今日永嘉》、《永嘉网》上公示,由社会各界人士对候选人进行公开投票。投票采取网络投票、剪报投票二种方式。

3、评定表彰阶段(20119397):组委会根据公众投票各候选人得票情况,本着“先进性、广泛性、代表性”的原则,评定10名永嘉县“十佳新永嘉人”。评选结束后,召开表彰大会对“十佳新永嘉人”进行颁奖。各新闻媒体对获得荣誉称号的“十佳新永嘉人”进行专题采访报道,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五、注意事项

1、推荐名额按照各地流动人口数量比例分配,(详见附件2)。推荐候选人时,要在推荐表上注明推荐类别:青年创业之星、青年创安之星、青年道德之星、青年文化之星、青年服务之星等。

2、事迹材料要反映主要经历和主要成绩,内容翔实。

推荐表和事迹材料要附带电子版,于2011826日前上报评选组委会办公室。地址:瓯北镇罗浮大街质检巷1号,联系人:杨丽和,电话:67967010,机关网:687171QQ1265448651Emailyjlgjxck@163.com

这次评选活动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认真按照申报程序,做好评选工作,努力发掘和树立一批优秀新永嘉人典型。

 

附件: 1、“十佳新永嘉人”评选说明

2“十佳新永嘉人”推报名额分配表

3“十佳新永嘉人”候选人推荐表

4、“十佳新永嘉人”事迹材料格式范本

 

中共永嘉县委宣传部      中共永嘉县委政法委

                 永嘉县广播电视台

 永嘉县新闻信息中       永 嘉 县总 工 会

 共 青 团 永 嘉 县 委       永嘉县妇女联合会

 永 嘉 县 经 济 贸 易 局       永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永嘉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

201185 

主题词:先进典型  十佳新永嘉人  评选  通知

抄送:市委宣传部、市流管办,县委办、县府办

中共永嘉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201185日印发

  1

 “十佳新永嘉人”评选说明

 

一、新永嘉人创业之星

评选范围:具备开拓创新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劳动,自主创业,有突出贡献和较强的影响力,资产达300万元以上,或者在我县国有、集体、民营企业就职,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职业素养,具备企业经营管理的综合领导能力和实践经验,经营管理业绩突出的新永嘉人。

二、新永嘉人创安之星

评选范围:积极参与各类平安永嘉创建活动,积极参与维权等各类平安志愿服务活动,检举、举报违法犯罪活动表现突出,热心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治安做出突出贡献的新永嘉人。

三、新永嘉人道德之星

评选范围:具备道德行为的先进性,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志愿服务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的新永嘉人。

四、新永嘉人文化之星

评选范围:乐于奉献,积极组织群众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的文体队伍负责人或者有文体、文化创作特长的荣获县级(含县级)以上文体活动荣誉的新永嘉人。

五、新永嘉人服务之星

评选范围:在我县金融、交通、医疗、电信、公用、餐饮、修理、信息等服务行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熟练掌握服务行业的业务技能和知识,服务热情、周到,服务水平和质量得到社会公众认可的新永嘉人。

本评选标准最终解释权在永嘉县 “十佳新永嘉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2

“十佳新永嘉人”推报名额分配表

 

序号

镇(街道)

推荐名额

1

 桥头镇

5

2

 桥下镇

2

3

 沙头镇

1

4

东瓯街道

8

5

江北街道

10

6

三江街道

2

7

黄田街道

5

8

东城街道

1

9

南城街道

2

10

北城街道

1

11

乌牛街道

4

12

县直单位

若干名

13

其他单位

若干名

 

 

3                   申报评选范围:               

  “十佳新永嘉人”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籍贯

 

政治面貌

 

学历

 

职称

 

单位职务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户籍地址

 

现住地址

 

工作单位

 

( 反映主要经历和主要成绩。不够另附纸。)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4

                                申报类别:                     

 

“十佳新永嘉人”事迹材料

 

 

标题:小二号黑体

——副标题:小三号楷体

 

 

 

正文:四号仿宋体

行距:25磅固定行间距

纸型:A4

 

              

 

本人签字:

所在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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