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永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1年1月26日永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永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汪大清主任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在中共永嘉县委的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1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县委十一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开拓创新,务实求效,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努力把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加强全县民主法制建设、全力推进我县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