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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楠溪江生态保护区经济补偿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1-01-25 来源:永嘉网 字体:

  [领衔代表]县人大代表 徐献华等

  [背景]自1988年楠溪江被定为国家级旅游风景区以来,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保护政策,在产业布局上规定楠溪江流域一律不能办企业、工厂;二十几年来,农民仍然还是以农业种植业为主,人均收入甚微,生活水平依然低下,没有及时感受到国家级旅游风景区所带来的效益。现正值“十二五”开局之年,瓯江北岸新城区发展前景更好,政府投入力度更大,建设步伐更快,大家有目共睹。但作为“一核两区”发展之一的楠溪生态休闲区,蓝图是美好的,可政府投资建设力度仍然是缺劲,政策优惠未体现。

  [建议]县政府顺应楠溪江流域人民的要求,安排资金,每年给楠溪江生态保护区给予经济补偿,用于泄洪区耕地补助、垃圾清运、污水处理等公益性事业支出,以及农村合作医疗个人承担部分支出,真正体现为了保护这张“金名片”,共同营造“蓝天、碧水、绿色”生态环境。记者 邵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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