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级园林县城是由省政府命名表彰的荣誉称号,考核要求有组织管理、规划设计、景观保护、绿化建设、园林建设、生态建设、市政建设等。
主要工作是加强县城规划管理,确保建筑风格美观和绿化建设用地;加快县城绿化建设步伐,新建、改造一批道路、街头绿地、城市公园;开展以拆违还绿、拆墙造绿、屋顶造绿、见缝插绿、规模建绿为内容的绿色大行动,力争到2012年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超过12平方米;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城镇生态环境建设,完善城镇功能,优化美化城镇景观,全面提升城镇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