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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来源:永嘉县总工会 发布时间:2010-09-29 15:44:29 作者: 字体: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1.地方和产业工会代表大会每几年举行一次?
    《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和产业工会全国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1次,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市、县(区)的工会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1次。
(参见《中国工会章程》)
   
    2.工会基层组织每届任期是几年?
   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3—5年。
    (参见《中国工会章程》)

  3.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职权是什么?
    工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审议和批准同级总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审议和批准同级总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同级总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工会基层组织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并决定基层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3)对基层工会领导人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
    (4)选举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或补选、增选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成员;
    (5)选举出席上级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
    (参见《中国工会章程》和《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
   
    4.如何理解工会代表大会、工会委员会的“次数”和“届数”?
    各级地方工会和产业工会代表大会累计的排列叫“次”;基层工会召开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累计的排列叫“届”;各级地方工会、产业工会代表大会和基层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出的委员会累计的排列叫“届”。
    (参见全国总工会组织部《组织工作问答》)
   
    5.工会的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有何区别?
   《中国工会章程》第十一条中规定,县和县以上各级工会委员会,在两次代表大会之间,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工会代表大会和工会代表会议,都是工会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一种重要方式,但它的职权、任期和代表产生的方法等都有很大不同。
    (1)职权、任务不同。工会各级代表大会是各级工会组织的最高领导机关。它的职权是:审议和批准同级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并决定本地区工会工作任务;选举产生同级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代表会议是在两次代表大会之间,为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或选举出席上级工会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的代表,在各级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召开的重要会议。
    (2)开会期限不同。工会各级代表大会有任期的限制,必须按工会章程规定的期限,定期举行。工会的代表会议,是在两次代表大会之间,根据工作需要由工会委员会临时决定召开的重要会议,它没有定期的限制。
    (3)代表产生的方法不同。工会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是根据会员人数和分布情况确定名额、条件,全部是由下级工会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或工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的。而工会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是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各级工会委员会根据任务需要确定代表名额,出席会议的代表一部分是该级委员会委员,下级工会领导机关负责人,另一部分是由下级工会代表会议或委员会扩大会议选举产生的各方面会员代表。
    (4)领导、批准权限不同。工会各级代表大会的召开,是由上级工会批准,受上级工会领导。而工会代表会议的召开,则由同级工会委员会决定和领导。
    (参见全国总工会组织部《组织工作问答》)
   
 6.召开工会代表大会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会前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写出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请示,报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批准。
(2)组织选举会员代表。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基层工会一般应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由会员直接选举产生。基层以上工会,由基层工会或基层以上工会的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3)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审查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工会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代表是否符合条件,并写出书面报告。
    (4)酝酿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和出席上一级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预备名单,以及大会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建议名单。
    (5)拟写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工会委员会的财务报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大会决议草案,以及大会表决办法、选举办法等文件。
    (6)认真做好各项会务组织工作。主要包括:大会议程和日程安排、证件制作、文件印刷、选票准备、全场布置等。
    (7)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预备会议。
    (参见全国总工会组织部《组织工作问答》)
   
    7.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是如何确定的?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会员在200至5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5%至20%;会员在501至1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0%至10%;会员在1001至5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10%至6%;会员在5001至10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5%。
    会员超过万人的大型企业事业单位,会员代表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0人。
    会员在200人以下的基层工会,一般应召开会员大会,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代表大会时,须报经上级工会批准。代表人数比例不得少于会员的30%。
    会员代表应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企业单位中的工人会员代表,学校、科研单位中教职员工和科研人员会员代表,一般应占会员代表总数的60%以上。女职工和青年职工会员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参见全总《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
   
    8.各级地方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是如何确定的?
    各级地方总工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比例规定为:会员在5万人以下者,代表为100~200人;会员在5万~30万者,代表为200~350人;会员在30万一70万者,代表为300~450人;会员在70万~100万者,代表为400~600人;会员在100万一200万者,代表为450—800人;会员在200万~400万者,代表为600—1000人;会员在400万以上者,代表为800—1200人。
    代表应具有广泛性和一定的先进性。代表中,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应占半数左右,妇女、知识分子和少数民族应占一定比例。
    (参见全总《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
   
    9.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应具备什么条件?
    (1)本人为中国工会会员;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3)在生产、工作中起骨干带头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4)热心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在会员中有一定的威信。
    (参见《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
   
    10.怎样做好会员代表的选举工作?
    会员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由工会基层委员会统一部署,车间(科室)工会委员会具体组织安排,一般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拟定会员代表的条件。拟定条件时,要走群众路线,组织会员群众广泛讨论集中正确的意见。
    (2)确定代表名额及其分配方案。代表名额由工会基层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代表名额的分配要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代表候选人要在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提出。
    (3)拟定选举办法,选举代表。会员代表的选举,一般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由会员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4)审查代表资格。工会基层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具体负责这项工作。
    (参见全总《组织工作问答》)
    11.代表资格的审查工作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1)代表名额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代表产生办法是否符合工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
    (3)代表是否符合规定的代表条件。
    (参见全总《组织工作问答》)
    12.代表资格的审查工作应由哪一级工会负责?
    各级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应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同级工会委员会负责。各级工会委员会应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具体负责进行这项工作。但若基层工会代表大会不设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基层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选出后,由基层工会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参见《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
   
    13.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如何产生?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名额,由召开代表大会的工会委员会确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由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参见《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
   
    14.在代表资格审查中发现不符合代表资格时怎么办?
    在代表资格审查中,如发现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的程序,或被选代表不符合代表资格,可建议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或撤销该代表人选。凡要撤销代表资格的,必须由原选举的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并报召集代表大会的工会委员会备案。撤销代表资格后,所缺代表名额,由原选举单位补选,补选时间来不及的,也可以不补选。
    (参见《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
   
    15.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有何不同?
    《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基层工会组织的建立或换届选举,可以召开会员大会,也可以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相同的。它们的不同之处在于:实行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工会,其会员的民主权利是通过会员选出的代表来实现的,民主选举工会领导班子也是通过会员代表来实现的。
    为什么要规定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这两种形式呢?主要原因在于基层工会会员人数和生产岗位分布情况差别较大,采用一种方式行使民主权利有许多不便,有些基层单位会员多,分布广,召开会员大会非常困难,所以就需要用会员代表大会的方式来行使会员的民主权利。
    至于如何确定召开会员大会还是会员代表大会,其主要依据应视会员人数的多少和分布情况而定。会员人数大体以200人为界限,200人以上的基层工会,可召开会员代表大会,200人以下的基层工会,可以召开会员大会。有些基层工会会员人数虽然不足200人,但会员的工作驻地比较分散,或者工作三班倒,不便集中,召开会员大会确实有困难,经上一级工会批准,也可以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参见《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
   
    16.会员代表大会是否必须设立主席团?
    凡是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都应设立大会主席团。大会主席团在整个会议期间行使领导权。会员人数较少的基层工会在召开会员大会时,不设主席团,由基层工会委员会主持会议和选举。
    (参见《关于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

   17.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名额和组成有何要求?
    大会主席团成员的名额,可根据大会的规模和代表的总数,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工会委员会确定,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本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主席团应由工会机关,下属各级工会负责人、代表团团长(组长)、党政领导干部、先进模范人物等方面的代表组成。主席团成员中应有一定数量的青年和女代表。
    (参见《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
   
    18.大会主席团应怎样产生?
    主席团建议名单一般应由本届工会委员会提名,经代表酝酿讨论后,由本届工会委员会初步确定,提交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用举手表决的方法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可视实际情况设常务主席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参见《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
   
    19.会员代表大会的秘书长、副秘书长如何产生?
    会员代表大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的建议名单由本届工会委员会提出,经代表酝酿讨论,在大会预备会议上举手表决通过。副秘书长的建议名单由本届工会委员会提出,在大会主席团会议上举手表决通过。
    (参见《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  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
   
    20.大会主席团的任务是什么?
    大会主席团实行民主集中制的领导原则,有关会议的重大问题,须经过主席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大会主席团的主要任务是:
    (1)按照大会通过的议程主持大会;
    (2)组织大会的报告和讨论;
    (3)组织代表讨论出席上一级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和本届工会委
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名单和主持选举;
    (4)组织代表讨论大会的决议。
    (参见《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
    21.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怎样产生?由哪些人组成?
    大会主席团设常务主席若干人,由本届工会委员会提名,在第一次主席团会议上,举手表决通过。常务主席一般应由本届工会主席、副主席和拟任的下届工会主席、副主席组成。    (参见全国总工会组织部《组织工作问答》)
    22.常务主席与执行主席有何区别?
    常务主席的职责,主要是研究处理大会的有关重大问题和主持召开主席团会议。大会执行主席的职责,是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按照大会日程和议程,主持全体代表大会。
    (参见全国总工会组织部《组织工作问答》)
   
    23.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开幕式的议程是什么?
    (1)宣布大会开幕;
    (2)全体起立,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3)致开幕词;
    (4)领导和来宾致词;
    (5)作工会工作报告、工会财务工作报告、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参见全国总工会组织部《组织工作问答》)
   
    24.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如何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决议的形成,大致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1)准备决议草案。大会前,在广泛听取会员群众的要求和向同级党委请示汇报的基础上,由工会委员会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方案,草拟大会决议。
    (2)讨论修改决议草案。在大会召开期间,召集会员代表充分讨论,集中正确的意见,修改决议草案。
    (3)表决通过决议。表决通过决议时,出席人数必须超过全体应到会议代表的2/3,方能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方能通过大会决议。
    (参见全国总工会组织部《组织工作问答》)
   
    25.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闭幕式的议程是什么?
    (1)通过工会工作报告决议;
    (2)通过工会财务工作报告决议;
    (3)通过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决议;
    (4)通过其他重大问题的决议;
    (5)领导讲话;
    (6)致闭幕词;
    (?)宣布大会结束,奏《国际歌》。
    (参见全国总工会组织部《组织工作问答》)
   
    26.基层工会会员代表调离原单位应该怎么办?
    会员代表因故调离原单位,代表资格自然免除。原选举单位出现的会员代表的缺额,由全体会员另行选举,并报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代表资格后,由工会委员会审批。
    (参见全国总工会组织部《组织工作问答》)
   
    27.工会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有何区别?能否两会结合?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工会代表大会是工会的最高权力机关,两者的性质、任务不尽相同,但是两者在推动企业发展、监督企业行政领导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任务是相同的,另外《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是企业工会委员会,企业工会委员会负责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又由于企业绝大多数职工是工会会员,有的职工代表同时又是会员代表,所以,工会代表大会与职代会可以结合召开。
    (参见全国总工会组织部《组织工作问答》)
   
    28.如实行两会结合,应注意哪些问题?
    凡是两会结合的代表大会,会标上应写明“第X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暨第X届职工代表大会第X次会议”,或者按会议性质分别用工会代表大会或职代会的会标。
    凡是两会结合召开时,职工代表的任期,可以同会员代表的任期一致起来,但由于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是企业领导制度的组成部分,所以职工代表的任期应征得有关党政组织的同意,同时要注意建立健全对常任制职工代表的监督制约机制。
    两会结合时,会议应分阶段进行,工会代表大会在审议通过工会工作报告、民主选举新的工会委员会时,如有非会员的职工代表,只能作为列席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参见全国总工会组织部《组织工作问答》)
   
    29.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有何程序?
    一般由所在单位(车间、科室)工会组织按照基层工会确定的代表名额和条件,组织会员讨论,提出名单报基层工会平衡,由代表所在单位的会员直接选举产生。大型企事业单位的代表由所属单位的会员代表选举产生,一般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如会员代表因故不能到会参加投票,可允许以书面形式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委托书须经负责选举的工作机构认可。候选人获得应到会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方能当选。如果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可以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确定。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人数少于应选代表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另行选举。
    (参见全国总工会组织部《组织工作问答》)
   
    30.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有哪些权利?
    会员代表一般可享有以下权利:(1)参加会员代表大会,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有参加会员代表大会及其机构,对工会委员会执行大会决议情况进行检查的权利;(3)有对基层工会领导人及工作人员进行质询的权利;(4)有正当民主权利受工会组织保护,不受侵犯的权利;(5)有参加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按正常出勤享受应得待遇的权利。
(参见全国总工会组织部《组织工作问答》)
   
    31.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提案怎样产生?如何受理?
    工会代表大会的每一项提案都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民主方式产生。提案的征集、整理、审查工作由提案审查委员会(小组)专门承担。提案审查委员会(小组)可以作为常设机构由基层工会委员会直接领导。在会员代表大会筹备过程中,提案审查委员会(小组)要广泛征集会员群众和各工会分会的提案,根据上级工会的有关指示和群众的要求,拟定属于基层工会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需要讨论的提案,向工会委员会报告,由大会主席团决定哪些提案将列为大会正式议程。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在大会主席团规定的时限内,各代表团和代表还可以继续向大会提出提案。为了使提案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代表性和严肃性,一般可以考虑由一个代表团(组)或1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向大会提出,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小组)审查后,报告大会主席团由主席团最后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在提案交代表大会表决前,如果提案人临时要求撤回,提案则可终止。提案未被列人大会议程的,大会主席团或提案审查委员会(小组)应就未被列入议程的原因向提案人做出解释和说明。
    (参见全国总工会组织部《组织工作问答》)
   
    32.对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的罢免案应该通过什么方式提出?由谁受理?受理后应该怎样处理?
    罢免不称职的工会领导人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制度,基层工会建立和执行这一制度应持慎重态度。代表大会期间,通常对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的罢免案应由会员代表或代表团(组)提出,由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受理。按照民主程序一般应有3个以上代表团(组)或1/10以上的代表,才可以向大会主席团提出对本级工会主要领导人的罢免案。当大会主席团接到罢免案后,应立即与上级工会和干部主管部门联系,经过调查了解,最后确定罢免的理由是否成立。如果罢免理由成立,应将罢免案提交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当该议案获得应到会代表半数以上的支持票时,该领导人则应该予以罢免,并报上级工会批准。如果罢免理由不成立,则应向提出罢免案的代表团(组)或代表说明情况,予以收回。罢免案的提出与受理一般应结合年度对工会领导人的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来进行。对工会主席的测评应每年进行一次。民主测评可采取信任投票的方法,凡获得信任票不足半数时,应报请上级工会和干部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考察,如确认其不能再担任现职务时,由会员代表大会作出决定,予以撤换或罢免。
    (参见全国总工会组织部《组织工作问答》)

                           注:本篇部分为地方、产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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