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继续深化禁毒人民战争,推动我县社区戒毒(康复)等基层禁毒基础工作。报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禁毒社工(禁毒社会工作者简称为禁毒社工,以下相同)22名(其中男性16名,女性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正在从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或已从事过禁毒工作以及曾从事过政法工作的放宽至高中。
3、具有永嘉县户口
4、年龄: 21周岁以上(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考手续: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免冠同底单寸彩色近照2张。报名时须提交《永嘉县招聘禁毒社工报名表》(到永嘉人才网http:// www.yjrc.com.cn/下载)一份(并附电子稿)。
2、报名地点:永嘉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县公安局大楼2002室)
3、报名时间:
4、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
1、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2、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门,总分100分;内容包括法律法规、禁毒常识、写作和时事政治(
4、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5、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6、根据笔试成绩,分男女两个序列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7、面试总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核
1、面试结束后,根据总分分男女两个序列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试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比照公安录用政审标准进行。
(四)聘用办法
1、考核合格后,按总成绩分男女两个序列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排名顺序由考生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如有放弃聘用资格的依次递补。
2、在同分情况下,择优录取在禁毒部门工作过的人员。
3、本次招聘的岗位见附件
三、禁毒社工的性质、管理和工资待遇
1、禁毒社工的性质:临时合同工。
2、禁毒社工的管理:按照《温州市禁毒社工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试行)》之规定,实行县禁毒办和乡镇政府双重管理。以乡镇政府管理为主,由乡镇政府与禁毒社工签订《劳动用工聘用合同书》。合同期为一年,续聘续签。县禁毒办负责对禁毒社工组织业务培训和指导。
3、禁毒社工的工资待遇:专职禁毒社工年人均经费不低于2万元(含各类社会保险费)。社工经费由县禁毒办按季拨款到乡镇政府户头,乡镇政府按月给禁毒社工发放工资,并按规定给予办理社会保险。
四、附则
1、县禁毒办电话:0577—67238283、67231162。
2、本《公告》分别在永嘉人才网(http:// www.yjrc.com.cn/)、永嘉网(http:// www.yjnet.cn/)、《今日永嘉》和永嘉电视台上公布。
3、本公告若有不尽事宜,由县禁毒办负责解释。
永嘉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永嘉县禁毒社工岗位需求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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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 |
男性 |
女性 |
1 |
桥下镇 |
1 |
|
2 |
乌牛镇 |
1 |
|
3 |
沙头镇 |
1 |
|
4 |
岩头镇 |
1 |
1 |
5 |
枫林镇 |
1 |
|
6 |
碧莲镇 |
1 |
|
7 |
巽宅镇 |
1 |
|
8 |
西溪乡 |
1 |
|
9 |
花坦乡 |
1 |
|
10 |
西源乡 |
1 |
|
11 |
岭头乡 |
1 |
|
12 |
溪口乡 |
1 |
|
13 |
鲤溪乡 |
2 |
|
14 |
茗岙乡 |
1 |
|
15 |
黄南乡 |
1 |
|
16 |
大若岩镇 |
|
1 |
17 |
陡门乡 |
|
1 |
18 |
大岙乡 |
|
1 |
19 |
渠口乡 |
|
1 |
20 |
张溪乡 |
|
1 |
合计 |
|
16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