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2010年7月29日全省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0年节能降耗攻坚行动的通知》(永政发〔2010〕90号)精神,参照省、市电力迎峰度夏期间高耗能企业有序用电方案,结合我县今夏电力供需缺口实际,为加强电力需求管理,压缩高耗能企业用电,保障民生用电等合理用电需求,围绕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决定在今年电力迎峰度夏期间,对我县高耗能企业、能耗超标企业实施控制用电。具体如下:
一、控制用电的企业范围
1、年产能1万吨以下小造纸行业的24家高耗能企业。
2、瓯北镇的年耗电50万千瓦时以上规下耗电大户23家:热处理7家,铸造5家,电镀5家,造纸、水洗等其它6家。
3、乌牛镇的电耗15万度以上规下企业4家。
4、1-6月产值能耗不降反升20%以上的90家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1)。
5、1-6月产值能耗不降反升20%以下的120家企业(视情况安排控制用电计划,具体名单见附件2)。
6、规下能耗超标的用电大户;规上能耗超标和累计产值能耗每月不降反升的企业(由县经贸局会同相关部门和乡镇提出具体名单)。
二、 控制用电时间
电力迎峰度夏期间(8月10日-10月9日),实行分期分批控制用电,分二期,每期分5批执行。第一期执行时间为8月10日-9月8日,按附件所列的企业和时间执行。第二期执行时间为9月9日-10月8日,视节能降耗形势,在第一期执行的基础上,对控制用电企业名单和执行时间做适当调整。除实行控制用电期间外,相关企业其他时间仍正常纳入当地错避峰预案实行有序用电。
三、企业控制用电方式
列入控制用电范围的高耗能企业、能耗超标企业,执行阶段性集中检修停产让电,按规定的时间一律连续集中检修停产,仅保留必要的环保设施、保安、生活用电。实行集中检修停产的企业,原则上控制用电按下达计划停产当日零时起,至下达计划停产结束日24时止。企业如违反控制用电计划,停产检修时间延长5天。
四、工作要求
1、各乡、镇政府要正确认识今夏实施高耗能企业、能耗超标企业控制用电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指导,落实责任,全力做好配合工作,确保控制用电方案有效落实。县电业局要加强工作指导,督促下属供电所积极配合各乡、镇政府做好相关工作,尤其是要切实保证控制用电方案的实时监控和执行工作落实到位。
2、每期控制用电计划方案必须经县政府同意后执行,县经贸局要会同县电业局将控制用电企业名单、时间和控制用电方式提前5天在新闻媒体公布。
3、县电业局配合有关乡镇及时书面通知相关企业,要求按下达方案规定时间实施控制用电。县经贸局、县电业局要加强对控制用电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对拒不执行控制用电计划方案的企业,电力部门对其采取强制限电措施,一切损失由相关企业自负。
4、县电业局要利用负荷管理系统实时监控和记录,未安装负荷管理系统的高耗能企业要在执行方案前安装到位,开关要接入控制回路,及时保存企业控制用电执行情况,并于月初,将上月所属企业控制用电执行情况进行汇总,报县经贸局。
五、其他
因特殊原因,企业不能按下达计划方案时间实行控制用电的,应提前提出书面申请,报县政府同意后,予以更改控制用电时间(轮次)。
附件: 1.实施控制用电企业名单及时间
2.1-6月产值能耗不降反升20%以下的120家企业名单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