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办公开承诺
来源:
县农办
发布时间:
2010-04-02 09: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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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行政务公开制。将本办主要职能、重点政务活动、项目资金安排等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及时公布,并公开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实施“阳光操作”。
二、开展文明服务制。积极开展文明服务活动,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接待、主动引见。属于职责范围的主动“首办”,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主动引见,积极协办。做到第一次咨询服务时,要详实告知所需的申报材料和相关要求,防止办事人多次往返。
三、严格资金管理制。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会同县财政局把好项目申报、立项、资金使用管理和报账等各个环节,管好、用好财政支农资金,充分发挥其肆两拨千斤的作用。
四、坚持绩效评估制。强化支农项目成效监测,全面、客观、公正地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把绩效评估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不断提升支农项目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