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0-04-02
来源: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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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工作人员做到仪容整洁、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使用文明用语。局纪委加强检查监督对林业工作人员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或故意刁难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因违背服务承诺和办理时限而贻误工作,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调离工作岗位,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二、继续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实现行政审批职能与行政监管职能相对分离,撤销林政资源管理科设立行政审批服务科,4月底前正式启动“永嘉县林业办事大厅”挂牌运行,全面开展林业审核审批工作。
三、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对林木采伐许可证等17个项目的审批手续进一步简化,在永嘉林业网上公开林业审批项目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受理要求、办事时限、监督投诉渠道及责任追究等,增加政务工作透明度。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审核办理和严格按照限时办结;不能当场审核审批的,一次性告知,并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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